广东唯一!新会区检察院这项工作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高级研修班上,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经验交流会。新会区人民检察院“以‘榕树式’党建搭建‘四桥’办案新模式 赋能涉侨检察创新发展”品牌在全国3000多个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中脱颖而出,获得肯定并发布推介。
据了解,全国共有14个基层检察院建设品牌入选。新会区检察院是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基层检察院。新会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雪勇从特色亮点、主要做法、品牌价值及未来发展等方面,对该院党建工作与涉侨检察融合品牌进行发布。随后,王雪勇还参加机关与基层“面对面”访谈,从高度、深度、广度等方面分享持续擦亮品牌的思路和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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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看看新会区检察院“以‘榕树式’党建搭建‘四桥’办案新模式 赋能涉侨检察创新发展”的具体情况。
特色亮点
近年来,新会区检察院在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中,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部署等中心大局,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指引,结合新会作为著名侨乡、毗邻港澳、侨资侨胞侨产聚集的区域特色,创设全省首个“检侨联络站”,大力推进“检+侨”工作,积极响应“侨都赋能”工程。
该院从巴金笔下的新会小鸟天堂大榕树“独榕成林、集聚发展”特点得到启发,确立以“榕树式”党建搭建亲桥、法桥、金桥、心桥的“四桥”办案新模式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了党的建设和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开创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新篇章,为发挥地方侨资源优势、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侨联和最高检联合调研组、多名省市领导先后到新会区检察院调研,对该院在党建工作和涉侨检察融合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该项工作还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双区”建设典型案事例、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
主要做法
根据涉侨检察业务涵盖四大检察、政治和业务性较强的特点,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制度优势、组织优势、实践优势,即一方面以党建“榕树”为主干催生涉侨检察“枝条”,培育“检侨联络站”子项目,另一方面以子项目反哺党建,持续增强检察法治实践,拓展、丰富、巩固检察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互促互融的良好循环,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近年来,通过党组统筹领导,党总支组织谋划、业务部门分工合作,涉侨检察工作平台不断探索成熟,成效突出。
党建引领组织激活,以常态化检侨联络和涉侨法治服务架“亲桥”
主动与统战、侨联部门开展党建共建活动,建立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并创设全省首个“检侨联络站”,签订服务保障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合法权益的合作协议和出台相关工作意见。由全院青年党员组成检侨工作法治服务队,对接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及侨资企业,开展投资经营法律风险防范法治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增强侨胞及其企业规范发展和自我保护能力。
党建引领机制创新,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架“法桥”
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涉侨案件“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受理涉侨检察事务;探索建立远程视频工作台,启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接访,方便海外侨胞参与诉讼;组建涉侨检察专门办案组,优化侨益司法保护效果。如通过快速分流和成立专门办案组,及时促成税务机关恢复某侨资企业7000余万元合理合规的退税优惠。
党建引领执法办案,以侨企侨商权益司法保护架“金桥”
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切实保护侨企侨商合法权益,助力地方发挥侨资源优势、抢抓大湾区建设机遇。如侨商梁某反映其过百万的执行债权一直未执行到位,通过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推动法院恢复了对案件的执行,并成功促成被执行人一次性向梁某支付100余万元。
党建引领专项监督,以侨乡文化生态司法保护架“心桥”
开展涉侨不可移动文物专项监督,探索保护侨乡文化生态的司法途径,共同维护好联系华侨华人的文化纽带。如在江门首推行政公益诉讼跨国“云听证会”,促进解决9处文物管理不到位问题,助推华侨及社会各界捐资120多万元修缮涉案梅阁码头旧址。
品牌价值
有效解决了党的建设和业务发展“两张皮”问题
以“榕树式”党建搭建“四桥”办案新模式,赋能涉侨检察创新发展的思路,促进党建工作与涉侨检察互融相促。在院党组统揽领导下,依托检察一体化机制,组织调动全院各个支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涉侨检察工作,着力解决涉侨检察业务难题和发展瓶颈,全面提升了维护侨益的实效。
有效树立了检察机关维护侨益服务大局的良好形象
通过建立和推行诉求表达、执法办案、法治宣传的绿色通道,为侨胞及在新会经商创业的600多家侨资企业提供了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增强了侨胞回乡投资经商的信心,多篇反映该院依法维护侨胞及其企业合法权益的宣传报道先后被学习强国APP、《加拿大商报》等海内外媒体刊载。
有效带动全院整体工作融合发展、质效提升
“榕树式”党建为该院在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中,如何坚持大党建工作格局,推动检察工作理念更新、跨领域跨部门检察业务融合提供了较好范本,并带动整体工作质效不断提升。2020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13个,培养“广东省优秀公诉人”等省级先进个人14人次,培育“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等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