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指导意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江门将成为多个集聚区组成部分
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制造业当家”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其中,在全省新型储能产业布局中,《意见》多处“点名”江门,将建设成为多个集聚区的组成部分。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6000亿元,年均增长50%以上,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到2027年,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装机规模达到400万千瓦。
广东加快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打造又一个万亿级支柱产业,江门如何抢抓机遇,逐梦万亿储能市场?《意见》在优化锂电池产业区域布局方面,提出“以肇庆、江门、珠海、中山为重点建设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以佛山、韶关、江门、清远为重点建设正极材料集聚区”“以珠三角为核心,韶关、汕头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为支点建设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集聚区”。此外,《意见》还提出支持江门中创新航项目加快建设。
新能源电池产业是江门重点打造的产业链,也是江门的优势产业之一。数据显示,2022年,江门全市新能源电池产业链实现工业产值229.56亿元,产业链增加值增长13.6%,拥有中创新航、芳源股份、海目星、恒创睿能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已基本形成覆盖“新能源电池原材料、电池生产设备、电芯制造与PACK成组以及锂电池回收利用”的产业链环节,其中正极材料及其配套发展更处于全省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