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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江门市庆‘七一’ 红色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时间: 2020-04-17 16:20:00               文档来源:中共江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区)委组织部,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2020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决胜之年,也是省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收官年以及我市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纵深推进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推动我市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市委党建办、市总工会决定于今年“七一”期间举办“永远跟党走——江门市庆‘七一’红色书画摄影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中共江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门市总工会主办,江门市党员教育服务中心、江门市党的建设研究会、江门市工人文化宫承办,江门市蓬江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协办。

二、参赛对象

全市社会各界书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活动分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截稿日期为65日。

三、作品主题

参展作品要围绕阐述党的大政方针、讲述红色故事、宣传典型案例,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重点反映我市各级党组织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1+1+5”工作举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基层党建“十大专项行动”以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等方面的成果,用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形式描绘新时代新江门新变化,展现广大党员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新风貌。同时,征集推出一批以政治理论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为题材的艺术作品。

四、活动安排

(一)作品征集

发布作品征集公告,并在本地媒体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广。各市(区)委组织部、江门市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分别负责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发动组织活动。

(二)专业评选

邀请相关单位领导及社会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先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评,选出书法、美术、摄影作品100件,再复评评出具体奖项。

(三)表彰展览

对作品统一进行装裱,并于71日起正式展出,同时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展览及颁奖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书法、美术、摄影三大类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共6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共9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共18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共50名,奖金各300元。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主办单位将根据作品质量进行名额调配。

六、参展细则

(一)作品规格

1.书法、绘画类:长幅尺寸长宽在200cm60cm之间,横幅作品长宽在150cm60cm之间。风格不限、表现形式不限,不收装裱件及硬笔书法作品,草书、篆书须附释文。单位投稿数量不限,个人作品单项数量不超过3幅。

2.摄影类:统一JPG格式,数据文件10M或以上。作品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允许一定程度的后期处理。个人投稿数量不超于3件(每幅/组作品为“一件”),组照作品限4-6幅。

(二)作品归属

凡参展作品,主办单位有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入展作品,鼓励作者捐赠给江门市党群服务中心,并颁发收藏证书。未入展作品,另行安排时间退稿。

七、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及社会创作者既可独立创作,也可联合参展。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剽窃,拒收临摹作品。参展作品须填写参展卡(附件1),连同作品一并提交。书法、绘画作品背面右下角附上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各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收集本地本单位参展的书法、绘画作品并报送(附上作品清单,见附件2),社会创作者自行报送。收稿地址:蓬江区陈白沙书院一楼办公室(江门市白石大道691栋)。摄影作品由个人发送至邮箱jiangmenhong@126.com,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为“市区(单位)+作者姓名+手机号”。

(联系人:朱老师 13622568672,黄老师 15917813000

 


                        中共江门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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