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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时间: 2021-06-28 21:00:00               文档来源:中共江门市委

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江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中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涌现了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表现优异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汇聚全市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市委决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授予黄梅芳(女)等100名同志“江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佐立平(女)等100名同志“江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蓬江区棠下镇周郡村党委等150个党组织“江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发有为、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身边先进典型为榜样,对标先进、学习先进,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奋斗“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中锐意进取、建功立业,展示新时代我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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