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关于追授李权旺同志“江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昂扬的斗志奋进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市委决定,追授李权旺同志“江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李权旺,男,1980年4月生,广东江门人,201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治安管理与刑事侦查大队四级警长。2021年6月28日在侦查一宗野生动物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生意外,不幸因公牺牲,年仅41岁。李权旺同志长期奋战在森林公安工作第一线,始终坚定信念、守护正义,是“护林打野”的排头兵,为五邑侨乡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了积极贡献,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所在专案组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获个人嘉奖2次。他拼搏敬业、勇挑重担、冲锋在前,白天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支援疫苗接种安保工作,晚上连续奋战开展案件侦查。牺牲当天,他在结束了一天的安保支援任务后,仍坚持到涉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现场进行侦查。他业务精湛、有勇有谋,被同行称为“鉴定大师”,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案件163宗。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为“孺子牛”,深得干部职工信任和好评。他为人朴实、有情有义,尽管家庭经济负担沉重,却从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从警近18年来,他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锋党性和人民警察的朴实作风,用行动深刻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青春奉献给了最热爱的森林公安事业,用生命兑现了入党誓言,展现了新时代人民公安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李权旺同志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基层党员干部践行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生动缩影,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江门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新时代我市21万共产党员的优秀典范。市委号召,全市广大党员要以李权旺同志为榜样,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赤诚、对事业的执着。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定不移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学习他砥砺初心、践行宗旨的党性修养,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根本使命,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主动作为、争当先锋,坚定不移维护人民的切身利益;学习他勤勉工作、恪尽职守的实干精神,面对日常工作不弃微小、永不懈怠,脚踏实地把每件平凡的事情做好,把守土尽责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中,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为党为民的不平凡业绩,展现新时代共产党员的新风采。
时代呼唤先进,榜样引领前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李权旺同志的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汲取榜样力量,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以高昂斗志、冲天干劲在新征程中建功立业,为江门在“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